支部大会有效人数比例为二分之一。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若是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含达到4/5),会议才会有效。
支部大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部党员大会一般应由支部书记主持。如果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由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主持者要报告本支部党员的应到数、实到数、缺席数,说明个别党员缺席的原因。会议要按预定的议事程序进行。每个党员要围绕中心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对需要作出决议的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决议,如果是吸收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处分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等方面的内容,还需要按照党章规定,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才能生效。支部大会要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党员出席和缺席人数、大会的中心议题、党员发言的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最后作出的决议。大会结束后,记录要归档。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十条
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第十一条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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