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员工工资被视为一种隐秘且不可取的避税方式,对于此类违法行为,我国法律规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措施以示惩戒:
首先,若情节轻微,尚未达到犯罪标准,税务机关有权追缴该员工未缴纳或少缴纳的税收金额及其相应滞纳金,同时还需向其征收相当于不缴纳或少缴纳税款本金额度50%至5倍以下的罚款。
其次,若纳税人恶意隐瞒实际薪资状况予以虚假申报或拒不履行申报义务以实现非法逃避税负之目的,且涉案金额达标,则根据具体情况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以及相应罚金刑。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一旦逃税额巨大且所占应纳税额比例超过10%,即构成刑事案件范畴,当事人将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范围内服刑,并需承担相关罚金责任。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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