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期间,如果发现嫌疑犯有重要罪行,从发现之日起根据本法第156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拘留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实名、地址、身份不明的,应调查身份,调查拘留期限自调查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调查犯罪行为。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足够,确实查不到其身份的,也可以以其自报的名义起诉,进行审判。
强制措施在侦查期限内吗
侦查机关在侦查期间,对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在侦查期限内,但侦查结束后,仍然可以采取强拆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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