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房子被政府强拆了怎么办
老房子被政府强拆了的办法是:及时报警,并现场收集有效的证据,然后向法院提前诉讼,要求相关责任人对这种违法行为负责。警察在接到公民报警后,有出警的义务。如果警察到达现场未阻止非法强拆的行为,属于不作为。如因故未能到达现场,当事人可在事后到县公安局书面报警,警方有义务对破坏公民财产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如果不立案,属于不作为,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促使警察立案调查。
二、强制拆除违章建筑需满足什么条件
强制拆除违章建筑需满足的条件如下:
1.强制拆除违建,要实现进行公告;
2.违建拆除主体必须得到法律的授权;
3.强制拆除时间限制;
4.不得损害合法财产。
三、强制拆迁的主体是哪些部门
我国实施强制拆迁的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屋管理部门。强制拆除权均属于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定职权,县级以上政府可以责成规划、土地、建设、城管等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强制拆除的法定职权,人民法院不再予以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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