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两种情况均指用暴力方式致他人受伤或死亡。
伤害程度为轻微伤的,为治安案件,侵权人(肇事者)一般受到治安拘留。
伤害程度为轻伤(包括轻伤)以上的,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肇事者)
受到刑罚惩罚,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或死刑后果。
肇事者在上述两种情况下,均需承担受害者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责任。
2、交通事故案件
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人身伤害的,根据交通队出具的《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
认定的责任比例,己方承担对方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涉及到交强险的,由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先行赔付。不足部分,按比例由责任方承担。
3、工作中受伤(工伤)的待遇
工伤情况下,主要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有工伤保险的情况下,从社保中支付。用人单位通过完成工伤行政申请手续,从用社保基金账户中,领取工伤保险待遇。
没有社保的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支付。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无法通过协商的方式,获得工伤待遇的赔偿,只能通过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获得赔偿。如一方不服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起诉至法院,二审终审判决确定。
(工伤待遇赔偿标准另见“劳动者工伤应获得的待遇”)
二、赔偿的项目及法律要求
(一)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及交通事故的赔偿名目基本上是一样的。
赔偿名目及基本法律要求如下:
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住院就医,急诊及120或999急救中心的救护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救护车的路费)。
上述费用的法律要求,需提供医院提供的医疗费、住院费单据,及120或999紧急救护中心提供的单据。上述费用需结合病历及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本律师建议,从治疗时起,医疗单据用一个拉杆资料袋专用装取。此种情况往往避免产生医疗资料不全的后果。受害人住院或接受治疗阶段,家人或朋友的关注点,都在病人的病情上,对上述资料的归档整理较少,往往东一张,西两张,有的根本就找不着了,不利以后打官司维权的开展。
2.住院伙食补助费
在住院情况下,产生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北京法院一般按50/天的标准执行。
3.误工费
误工费按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包括住院误工时间和出院误工时间两个阶段。
住院情况下,属当然误工,只需提供住院病历(出院小结)确定就可以误工时间。受到伤害后,立即住院的情况下,原被告一般无争议;医院明确或日常生活常识所公认(如:手术植入钢板固定,二次手术取出钢板)的情况下,原被告双方也无争议。有争议的地方往往是,二次住院的情况下,涉及到是否受害人没有尽到尽量避免损失扩大的义务,就损失扩大的部分,肇事者(加害人)不应赔偿的争议。遇到这种争议,就得根据先前诊断证明或病历与二次住院病历的审核,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
出院误工大致有几种情况。一般医院在病历的出院小结上会标明“建议休息**天、××周、××月”,该段时间的出院误工往往无争议。出院小结误工证明后,受害人往往会继续到医院开诊断证明,要求医生在诊断证明中继续开具需休息的时间(简称医院后继误工证明),可能会连续开多次开具医院后继误工证明。有时,会产生出院小结误工证明、医院后继误工证明之间,空隙期过长的情况。如,出院小结误工证明为建议休息2周,第一次医院后继误工证明是在第4周开具的,中间有1周的空隙期;后继误工证明,建议休息1周,其下一个后继误工证明时隔1个月,此种情况下,误工空隙期及后几期的误工证明时间,有可能被法院驳回;连续多次误工情况下,加害人(被告)有时会提起误工时间的鉴定申请,法院往往会根据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确认出院后误工时间,而不是根据根据医院的后继误工时间了。现实生活中,医院后继误工证明的时间往往会比较短,有时几天,有时1周2周,开具一个月的情况非常少。
本律师建议,受害人应尽量争取在出院小结的误工证明时间长一些,会比较好。尽量避免误工证明之间的空隙期过长的情况发生。
解决了误工时间的问题,下面的问题就是解决误工费金额的问题。误工费往往需要开具受害者的误工单位,开具因此事误工请假,应发工资×××钱,扣发工资×××钱,加盖用人单位财务章。如果超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还需要提供之前收入的税务机关的纳税证明。纳税证明时间一般以误工证明误工开始前一年为宜。
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护理费(护理人员误工费)
护理费也分为住院护理期间和出院护理期间
一般情况下,住院需护理,北京法院往往无争议,但也有些法官认为,住院
期间需提供医院患者需护理的医嘱。如遇到这种情况,往往从病历及日常生活常识的角度论述,说服法院支持住院需护理的诉讼主张。
出院需护理,北京法院把控的比较严格,必须有医院开具的医嘱证明,方认可受害人(原告)主张的出院期间护理人员误工费的诉讼主张。
护理人数原则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由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的人数。
护理期限原则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法院的现实操作方法往往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护理人员误工费金额的处理要求,与受害人(患者)主张误工费的法律要求相同。
营养费
营养费也分为住院期间营养费和出院期间营养费。
住院期间的营养费,法院一般会支持。受害人(原告)往往需提供写有“营
养品”的发票证据。
出院期间的营养费,与护理人员误工费一样,必须提供医院开具的需加强营养的医嘱证明。
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需
提供交通费发票(的票、公交车票、一卡通发票)。法院往往会酌情处理。
7、伤残赔偿金
如果受伤程度被专业鉴定机构确定为1-10级伤残的,受害人可以向加害人主张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在刑事案件的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无精神抚慰金。一般可理解为,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或生命的剥夺,就是对被害人精神的抚慰。精神痛苦是无价的,
8、被抚养人生活费
伤害构成伤残的,根据伤残等级,加害人应当支付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一般分为父母被抚养人生活费和子女被抚养人生活费。
计算的基数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北京2010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金额为19934元和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金额为10109元。
上述基数乘以伤残赔偿系数除供养人人数就是加害人应支付的被抚养人生活费。
子女未成年的,计算至十八周岁;父母年龄未到60的,计算至20年,超过60岁,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如果受害人是外地农村户口,
9、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超过60岁,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受害人死亡的情况下,加害人还应当增加赔偿丧葬费、受害人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费用。
10、精神抚慰金
精神抚慰金一般按十级伤残5000元,每增加一级增加5000元。特殊情况金额由法官酌情提高。
治安案件与刑事案件民事赔偿案件的规定
治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一个共同特点是,赔偿项目没有精神抚慰金。治安案件一般因为不构成伤残等级,故没有精神抚慰金的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就是本人理解的,受害人精神痛苦与犯罪嫌疑人的自由/生命剥夺来平衡。但,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话,精神抚慰金是可以主张的,并受法院支持。现实的情况是,受害人民事赔偿部分均在刑事案件阶段解决。犯罪嫌疑人如果在刑事阶段赔偿并取得受害人谅解的话,可以减轻刑期,故受害人及其家属都愿意采用刑事阶段以拿到手的现金结束索赔要求,而不是等犯罪嫌疑人已被投送监狱的情况下提起民事诉讼,毕竟,罪犯在监狱里,是不会主动给你赔偿的,执行到位的可能性也是非常之低。
11、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财产赔偿
交通事故中有涉财产损失的,如属个人衣物,当事人往往在医院换新衣服时把旧衣服扔掉了,特别是带血迹的衣服,也有做手术时被医院当废弃物扔掉了,或医院做手术后将衣服交给家属后,家属扔掉了。有些当事人的衣服发票也很难找得到。此种情况下,当事人提供旧衣服照相提供照片,法院会在交强险的范围内,酌情裁判。如属机动车损坏,需提供汽车修理厂的修理证明和修理发票,主张赔偿金额。
结束语:
其他的赔偿项目及金额计算,均按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就可以了。
上述索赔款项为一般赔偿标准,具体案件仍须具体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n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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