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客太吵房东有权让租客搬走吗
不好意思,这种方式并不可行。
因为楼层上方居住者的噪音问题乃是其个人行为所致,而上帝并非全能,他尚不能直接管控和处理所有的事情,只有对于他亲自选购并拥有产权的房产才能进行自主管控。
即便是他出售的楼宇,其中的使用权亦归属于具体的承租人,因此,租客的扰乱邻里生活环境的行为,我们不能简单地对房东施加压力,让其采取强硬手段清退租客。
在现有的租赁协议约束下,倘若我们强制房东做出此类决定,将会导致我们违反合约规定,并且我们还可以通过与侵权租客反馈来提示他们遵守良好的邻里关系准则;同时,如果上述方法仍未能解决问题,我们亦可据“噪声干扰”之名向环保相关部门提起申诉,因此,我们无权要求房东将如此霸道的租客请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东房子被拍卖,租客可以要赔偿吗
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房东出售房屋,为了保障租户的权益,需要采取以下恰当措施进行处理:首先,如若出现房东未能履行适租义务等违约情况时,承租方有权要求房东持续执行租赁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者取消租赁合同并赔偿可能产生的相关经济损失;其次,对于房东欲出售之房屋,作为承租方,有法定的优先购买权;最后,无论房屋如何出售转让,在此过程中,承租方仍然拥有合法权益继续使用和租赁该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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