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
一、刑事申诉程序怎样?
刑事申诉程序是:首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法院收到申诉后,符合法定情形的,法院应当重新审判。法定情形有: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其他法定情形。
二、刑事上诉怎么走程序
刑事上诉程序是: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根据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三、具体怎样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诉讼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判决结果不服,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之后五日内提出申请。《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全文59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