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要求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条件
时间:2023-03-19 20:43:13 11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离婚后,对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女方有权利进行分割,不需要任何条件。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可以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夫妻属于共同财产的内容都有哪些

夫妻属于共同财产的内容包括:工资、奖金、劳动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合法收入和由收入转化而来的财产和财产权利。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法定继承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没有特殊规定的,都属于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全文81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离婚财产分割 最新知识
针对女方要求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条件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女方要求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条件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