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被征收方发生的外部纠纷,可以通过协商、申请协调、裁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解决。如果是内部分配纠纷,主要通过协商解决。如果真的是家庭闹翻,不能一起商量,可以将案件提交法院判决。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纠纷,应区分为外部补偿纠纷与被征收方,或内部补偿安置房分配纠纷。
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流程有哪些
补偿安置依据: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已依法确认的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面积为准。
特别情况的处理:
1、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参照建房批准文件内容补偿,也可由拆迁当事人协商议定;
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3、违法并应无偿拆除的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一般不予补偿。
4、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如当地规定按城市房屋拆迁规定执行的,从其规定。
《土地登记办法》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由使用单位或者个人申请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由村民委员会或者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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