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债务纠纷的过程中,即便并未持有欠条,但仅凭打款凭证依然具备了对当事人提起诉讼要求其偿还债务的合法依据。
然而,仅仅依靠此项凭证仍难以确保诉讼的胜利,因此,我们建议您在提起诉讼之前,尽可能地收集和完善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与债务人之间的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通讯手段所留下的对话内容,以及第三方知情者的证言。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证据的获取期限自权利人知悉或理应知晓权益受侵害及义务人行为之时起算,且请求人民法院提供民事权利保护的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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