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销赃这一类案件时,我们需要明确,物价未必是唯一决定性衡量标准,然而它绝对属于其中一个至关重要的参考因素。
在具体的量刑过程中,我们会全面考虑各种相关因素,而不仅仅局限于物价本身。
这些因素包括销赃的次数、销赃行为所引发的社会不良影响范围与严重程度、以及罪犯的主观恶意程度等等。
伴随着上述这些衡量尺度,我们同时也会考虑到犯罪者是否存在主动投案自首或其他立功表现等特殊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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