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对于非法所得之物品进行贩卖,即便最终物品得以追缴归还,销赃者仍有可能面临刑事起诉及相应的刑期判决。
此类合法性处于灰色地带的行为,往往已经构成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规定的“掩饰、隐藏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触犯。
在司法实践中所涉及到的刑罚裁定及刑期范围,将依诸多考量因素而确定,例如:销赃所得货币价值,行为人主观恶意程度,是否存在自首或立功行为,以及对相关调查工作的主动配合程度等。
具体而言,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指出:明晰知道非法所得及其衍生收益,却依然实施窝藏、转移、收购、代理销售,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的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惩罚;
如果情节严重,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严厉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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