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销赃六万元并且已退还赃物之行为能否继续被裁定有罪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销赃行为在法律层面上往往被视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一种表现形式。
在对这类犯罪进行量刑时,需要全面考量犯罪的具体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其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刑事责任;
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需缴纳罚金。
在此类案件中,销赃金额高达六万元通常可以被视为情节非常严重。
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积极退还赃物,这一行为可以作为减轻处罚的情节在量刑过程中得到适当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全文52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