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间, 劳动者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并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对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拒不改正、不能胜任工作并通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无法胜任工作, 则用人单位可以将其辞退。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劳动者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并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3)、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对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拒不改正(4)、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用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且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7)、不能胜任工作并通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无法胜任工作(8),则用人单位可以将其辞退。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满三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试 用 期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规 定 有 哪 些 ?
在试用期,劳动者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具有法定事由,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为了确保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录用过程中具有平等的权益保障。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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