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向总公司缴纳管理费需要发票吗
时间:2023-06-25 19:21:25 19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不需要,总公司并不是对外的,故不需要开具发票。直接签订协议入账即可。

一、去开具发票情况说明怎么写

当月开具的发票,当月一定要入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二、合同违约金可以开发票吗?

合同违约金不可以开发票。合同违约金不属于发票管理范围,是为了补偿违约方因为未履行合同业务而给其他缔约方造成的损失。收取违约金不需要开具发票,开具收款收据即可,但按规定应补缴企业所得税或者个税。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的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劳务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第一款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的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三、作废发票需要做账吗

作废发票不需要做账务处理,不用交给会计,也不用做账,打作废发票明细,入账的金额跟作废的没关系,就当这张发票写错了作废,重新开一张对的就行。如果是当月开具的,在防伪开票系统中作废该发票,并找到全部联次。盖作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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