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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独立核算后还要总公司汇总缴纳吗

2024-09-19 14人已浏览
  • 何梓亮律师

    何梓亮律师合伙人

    广东智领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公司法、刑事辩护、建设工程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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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如果总分公司在一个省应该由总公司汇总缴纳的,只有跨省的分支机构才需要就地预缴。总公司出具企业所得税分配表,独立核算分公司可以根据分配表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当地专管员同意在总公司缴纳,可以找专管员删除税种,否则还是要在当地缴纳的。具体分析如下: 1、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2、总分机构在企业所得税上实行汇总纳税,不区分是否独立核算,即使贵司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也需要由总公司汇总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分支机构独立核算,即分支机构的收入和支出由分支机构单独核算。简单地说,分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分行单独出具财务报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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