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一、失业保险标准调整为:一类区405元,二类区375元,三类区345元,四类区315元;领取期满且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失业人员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一类区324元,二类区300元,三类区276元,四类区252元。
二、调整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医疗门诊费标准为:一类区24.30元,二类区22.50元,三类区20.70元,四类区18.90元。
三、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调整后,城六区、闫良区、经开区、高新区按一类地区标准发放;长安区、户县、临潼区按三类地区标准发放;周至、高陵、蓝田三县按四类地区标准发放。
四、调整后的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即日起执行。
五、10月份已经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在11月份发放时按新标准补齐差额部分。今后新增的失业人员,均按调整后的待遇标准办理发放。
失业保险注册手续怎么办理
1、新参保单位必须携带注册立户的相关材料,并填写“西安市失业保险单位注册登记表”(表一)及单位职工花名册(或购买软盘、录入、报盘)
2、业务经办人员认真核对所有材料无误后,填写“西安市失业保险注册立户登记表”,并签署意见。
3、微机室经办人员为新立户单位编写失业保险编码并签名以便核对。
4、业务科长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并在“西安市失业保险注册立户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后,由业务经办人员为新立户单位填写发放“西安市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并告知单位应参保缴纳失业金的起始日期。
5、业务经办人员发给新立户单位“西安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审核表”,核准单位和个人的月缴费额,做好新参保单位的有关登记造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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