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屋的税收,国家列明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费用标准,各项费用应由谁承担清晰可见,购房的承担其自身的购房交易税费,卖房的承担其自身通过出售房屋所得收益应缴纳的税费;但自2006年国家出台国十五条,其中规定,从2006年6月1日起,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按国家相关部门规定,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及土地增值税、教育附加费均是卖方支付的,前二者是房屋卖出所产生,而卖方就是所得者,所以,这以上税费由卖方支付才是合理的。但这几个税费所占比例较大,就成了卖方定价的一个重要标准。
因此,很多卖家相应降低房价,搞一刀切,净收房价,所有税费由买方负责了。不过生意场上,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当各自认为物有所值时,买卖就成功了。
税费由谁交的问题,实际上国家有明文规定,全由买家交原则上说是不合理的。但实际上税费与房价是相互关联的,如果卖家交税费,那么房价可能就高一些,买家交税费,房价就相对低一些。合同中约定由谁交税费是符合民法上自治原则的,从这个角度讲税费由买家交也是合理的。
一、二手房买卖过户费用
1、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2年之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
出售公房:5年之内,(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出售不是家庭唯一住房的个税按房价的1%征收。
2、交易手续费2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3、印花税是房屋成交总额×0.05%(2009年至今暂免)。
4、自2016年5月1日起,对于非一线城市,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5、普通住宅免征土地增值税;非普通住宅3年内:房屋成交总额×0.5%,3年至5年:房屋成交总额×0.25%,5年或5年以上:免征。
6、房屋所有权登记费80元,共有权证:20元。
7、买卖合同公证费需要公证时才须缴纳,房屋成交总额×0.3%;
二、二手房如何评估
1、首先,委托方应该向具有专业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房地产估价委托书;然后,委托方向评估机构提供待评估房屋的相关资料;然后,双方约定好时间,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实地勘察并评估;最后,委托方支付评估服务费,领取房屋评估报告书。
2、如果是买房,肯定希望房屋评估价低点,如果是卖房,肯定希望房屋评估价高点。但是要注意,评估价越高,要缴纳的费用就越多,如果要贷款,贷款的额度也就越大,实际支付的首付款就可以少一点;而评估价越低,要缴纳的税费少,如果要贷款,贷款的额度就越小,首付款可能要多付点。
3、影响房屋评估价高低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地段等级、交通条件、小区环境、配套设施、未来前景、周边环境、面积大小、房屋新旧、楼层高低、朝向好坏、户型格局、装修好坏、燃气状况、物业类型、通风采光、厨卫大小等。如果房屋利用率越大,价钱越高;年代越新,房价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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