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地对他人进行恶意谩骂并不一定会触犯诽谤罪。
然而,诽谤罪则是指个人蓄意制造和传播虚无的信息,这些信息足以对他人的人格尊严进行贬低,损害他们的声誉。
这种情况下,即使仅仅采取了带有侮辱性质的言辞去攻击他人,也没有制造出任何毫无根据的谣言,但是根据法律定义,仍不能排除罪名成立的可能性,即有可能涉嫌构成侮辱罪。
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明示的,针对他人通过暴力或者其他藐视性的方式进行公然侮辱,甚至编造并散播虚假信息来诽谤他们的人,只要情节较重,就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值得我们留意的是,对于何谓“情节严重”的判断,往往需要综合考量行为的手段、方式、结果以及社会影响力等多个因素。
假如这种谩骂只是偶发且程度较轻,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无法被识别为犯罪行为,但却有可能因此而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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