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照片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合同原件是书证,合同照片作为其复制形态,在法律上可以作为证据提交,但由于证据效力较低,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来综合认定。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一、如何找到婚内出轨的证据
收集婚内出轨的证据方法如下:
1、保存电子证据,如手机短信内容、微信聊天记录等;
2、保存视听证据:如外遇相关情况的录音资料、外遇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
3、保存文字证据,如:出轨方所写的“保证书”、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证人证言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出轨证据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合法收集的证据即可。
1、不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情况下,收集的录音录像等证据
2、短信聊天记录,qq、微信等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
3、手机保存的、或者在营业厅查询到的手机通话记录
4、证人证言(注意该证人与双方是否有利害关系)
5、对方承认的书面陈述
6、照片影像资料
7、还有其他的合法途径采集的证据。
注意,采集方式一定要合法,否则会被排除适用。
婚外情证据收集的技巧
1、固定易失的外遇证据
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2、收集文字证据
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婚姻一方有嫖娼宿、开房约会、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供职单位发觉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为等时可能会有的处理决定文件材料;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关事件所写的书证材料。
3、采集视听证据
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这些证据材料委托第三方的调查公司私家侦探代理采集,则更为安全可靠和具有独立证据效力。只要不违法,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拍摄和录制的影音资料,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且有证明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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