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居地基层组织(如居委会)关于双方同居的证明;
2、同居者同居地邻居,包括同居者共同居住的租赁房的户主提供的关于双方同居的证言;
3、同居者共同生活的照片、音像资料;
4、其他足以说明双方共同生活的证据材料(包括双方的来往书信、聊天记录等)。
一、夫妻分居应该准备哪些证据
证明夫妻分居需要证明双方没有共同生活的证据,如果一方有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双方来往的书信、知情的证人证言等证据,可以证明双方已经两年时间没有共同居住、生活的,就是证明了分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男女自愿同居是否是犯法的
未婚男女同居不犯法。未婚同居的双方对是否选择同居可以自由决定,法律没有对未婚男女同居作出限制规定,但此时的未婚同居不受法律的保护,一旦发生纠纷,则法律不会像保护正常结婚的夫妻一样保护未婚同居者的利益。
三、夫妻分居期间怎么收集离婚证据
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是指夫妻感情不和,双方不存在以性生活为内容的共同生活,且不履行夫妻的其他义务。分居期间收集离婚的证据有: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3、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
4、双方来往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
5、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者邻居,有条件的话最好让证人出庭作证。
根据目前现行法律,分居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无论分居时间的长短,婚姻关系都不会因为分居的状态延续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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