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可以终止前夫探视,法律无终止探视的规定,若前夫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的,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一、女方不给孩子探望孩子是否可以报警
男方不给探望孩子并不涉及刑事犯罪,所以女方应选择向法院起诉而并非报警。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
二、法律规定子女离异探视父母需要限制多久
法律规定子女离异探视父母没有限制。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权,探望权的行使可以由双方协商探望方式和时间。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权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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