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致人一人死亡主责取得谅解可以不起诉吗
在汽车撞击致人死亡案件中,即便获得了受害者家属给予的谅解书,也并不意味着可以免于对肇事者提出刑事指控。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明确规定,有以下六种特定情况存在时,将适用依法不追诉的原则:
首先,所涉罪行的情节显著轻微,其造成的社会危害性较小,以至于公权力机构无法认定其构成犯罪的;其次,该犯罪行为已经超过公诉期限的限制;再次,该罪犯已经通过特赦的方式使自身免受刑事责任的追究;第四,依据现行法律规定,该类犯罪行为只能由受害方提起诉讼,而现如今这一条件没有被满足或者受害方已经撤回了针对此案的告发请求;接下来,若犯罪行为的当事人和被告人均已离世;最后,针对某些特定类型的犯罪行为,政府法律已经做出专门规定,以豁免对此类犯罪行为的追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交通事故轻伤不严重保险公司只赔百分之八十五可以吗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如果对方负有全面责任,那么所有因此产生的相应费用应由责任方全权负责。
若责任方的保险公司仅愿意负责其中的80%,那么剩余的部分便须由肇事方承受责任。
假如对方坚决地拒绝承担这一部分的责任,您有权对其及该肇事方的保险公司提出诉讼请求,以此方式获取您应得的全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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