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遵循法定继承制度的情况下,关于被继承人父母以及其配偶之间财产分割的比例应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妥善安排。
若被继承人并未提前设立有效遗嘱以支配个人财产,则将依照法定继承程序进行处置。
在此情形之下,配偶、子女及父母皆享有由被继承人遗留下来遗产的第一优先权,通常情况下这三方将平分遗产数额,然而,在特定情境下,该比例也可能出现非均等的情况。
例如,对于那些生活上遭遇特殊困境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来说,在分配遗产时,理应对他们给予适当的关照;
而对于那些对被继承人尽到了主要赡养责任或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而言,在分配遗产时,他们有权获得更多份额;
此外,对于那些具备抚养能力并且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如若未能履行相应的抚养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他们将面临不分或少分的境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全文49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