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遗产继承时,无论是配偶还是父母均与这一问题具有密切关联性。
作为法律规定的合法继承人之一,配偶拥有了继承被继承人所遗留财产的权利。
当然,父母也依然是法定1自然人继承人。
在缺乏遗嘱的情况下,我们将依照法定继承顺序来进行遗产的分配。
通常而言,遗产会按照以下的顺序进行继承:
首先是配偶、其次是子女以及父母;
接着是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当继承程序启动之后,首先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进行继承,而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则无权参与;
如果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无人可继承,那么才轮到第二顺位的继承人进行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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