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平衡国际收支,防止外部金融风险向国内传递,中国一直实行严格的资本项目外汇管制。在亚洲金融风暴中,资本项目外汇管制成为维护中国金融安全的重要手段。此后,资本项目外汇管制虽然有所放松,但对境外投资的管制仍很严格。目前,中国限制企业购汇进行境外投资,除战略性项目、援外项目和带料加工项目可以购汇进行投资外,其余项目的境外投资以企业的自有外汇为主。企业有自有外汇的,首先使用自有外汇进行投资;没有自有外汇的,可通过贷款等进行投资。另外,中国鼓励企业使用实物投资,或以设备投资,或允许企业不结汇出口。企业能用于境外投资的自有外汇和筹措贷款的能力十分有限,依靠实物投资也存在很大的困难,这些都不利于境外投资企业的经营和规模的扩大。调查中,企业普遍反映以现有设备投资难以符合项目的需要,因为有些设备技术落后,甚至是国内已经淘汰的设备,为适应东道国的竞争需要,许多投资项目需要购买新设备。而以货物不结汇出口的方式投资,虽然可以部分解决企业投资资金的问题,但输出的货物必须销售后才能变成资本,企业的投资能力受到其销售能力的制约,结果许多项目因无法及时获得外汇资金而丧失有利商机。
(二)利润汇回保证金管理,对企业资金周转不利
为保证企业境外投资资产不流失,中国要求境内投资者交纳外汇汇出金额5%的利润汇回保证金。利润汇回保证金管理也属于资本项目外汇管制的重要内容,其本意是鼓励境内投资者将境外投资所得汇回国内,但对企业来说,却占压了大量资金,妨碍了企业竞争力的提高,尤其是在境外投资的初创阶段,境外企业多半无法创造利润,保证金的占压增加了企业的负担。调查中,许多企业反映保证金管理对促进利润汇回的作用并不明显,有时会迫使企业采用规避保证金管理的投资渠道。境外投资企业在获得盈利以后,多半希望扩大规模,进一步提高盈利能力,如果将利润汇回后再投资,则将再一次面临繁琐的审批程序。虽然利润直接转为再投资也需要主管部门的审批,但手续相对容易。许多企业为了降低扩大规模的成本,倾向于将利润留存在境外。为解决保证金资金占压问题,需要用现汇进行境外投资的企业,有时不得不转向境外带料加工贸易的投资方式,或是一些非正常的投资渠道,造成资源不必要的浪费。
(三)对国际商业融资的控制,阻碍了企业利用国际资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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