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省城市规划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将以开展“规划效能监察年”为契机,完善规划体系,提升规划编制和管理水平,依法推进“规划落地”和规划科学民主决策进程,增强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及黑龙江的全面振兴提供服务。
2006年,我省完成了13个城市的总体规划和1个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完成控详规划27800公顷,同比增长72%,完成规划项目审批近4000项,全年共查处违法建设项目1100余项,拆除违法建设近300项。
今年要正式启动编制新的《黑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13个市地要编制完成控详规划,全面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覆盖率,特别是旧城改造地区、城乡结合部、历史街区、储备土地等要优先覆盖;开展“阳光规划”工程,提高规划审批项目公示率,涉及居住建筑日照的建设项目要全部进行公示;开展全省城市规划效能监察检查,重点监察各地规划编制成果报批、依法变更规划和规划审批依据、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执行、规划公示和群众上访规划项目。
200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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