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只会对自然人实施,而单位被行政处罚的,只会对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行政拘留。单位人员被行政拘留后,行政机关会通知被拘留人员的家属和单位,如果对行政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暂缓行政拘留的条件
1、被拘留人就同一案件或事实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这是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拘留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则不得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2、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这是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主体和时间条件。即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是由被拘留人亲自提出,其近亲属及其他人均无权提出。且有一个“时限”的规定,即申请暂缓执行既可以与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同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拘留处罚决定执行前或者尚未执行完毕前,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提出。3、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这是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社会安全条件。4、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依法提出了符合法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照法定标准交纳保证金。这是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担保条件。
二、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规定有哪些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应当符合的条件:一是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二是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三是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四是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依法提出了符合法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照法定标准交纳保证金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三、治安拘留不服怎么处理
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措施。对于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一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公安派出所的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到公安局或者公安局所属的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两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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