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分公司不算改制。《公司法》第18条第3款,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一、劳动法规定公司可以请事假吗
《劳动法》没有规定公司请事假期限,通常事假规定是由用人单位自行制定,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要求,并经批准、公示后可以实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二、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的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三、公司逃避债务的方式主要是哪些
公司逃避债务的主要方式:
1、关联法人。母子公司之间最典型、最突出的相关法人是相关法人。在相关法人中,债务公司往往通过虚假设立优先权转移优良资产,或通过虚假交易、虚构债权债务等方式拟逃避应偿债务;
2、空壳公司。空壳化公司一般有以下表现:
(1)公司没有自己的财产;
(2)虽然有公司财产,但没有完整的公司财产记录;
(3)公司没有固定的办公空间;
(4)公司与股东或公司与其他公司之间没有实质性的区别。一些债务公司有几个品牌的团队,公司和个人之间的产权不清楚,客观上给第三方造成了错觉。债权人向其中一家债务公司主张债权时,其财产可以随意转化为另一家公司的财产,从而达到对抗债权人的目的;
3、挂靠关系。公司法院在执行实践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在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财产时,外人提出异议,称该财产不是被执行人的财产,而是异议人的财产,并提供关联协议证明其以被执行人名义关联,以被执行人名义对外经营。在审查异议时,法院很难判断该财产是否真的属于关联方,也不能排除被执行人与关联方恶意串通逃避债务的可能性;
4、改制企业。一些企业在经营陷入困境后,利用企业改制擅自转移债务,甚至故意“悬空”债务,给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制造障碍。特别是有些企业进行部分改制的情况下,原企业剥离部分资产吸收其他投资人改制为公司,此时原企业并不消灭,只是资产构成发生了变化。这种改制方式使得本来用于担保原企业债务的资产减少,如果还是由原企业独立对外承担责任,就构成了对债权人利益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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