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认笔录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情形有什么?
时间:2024-01-25 22:06:57 30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辨认笔录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情形有什么?

1、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

2、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

3、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

4、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

5、辨认中给辨认人明显暗示或者明显有指认嫌疑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能确定辨认笔录真实性的其他情形。

二、辨认笔录要有几个见证人?

勘验时应有2名与案件无关的见证人在场,勘验笔录应由参加勘验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对见证的必须性和见证人的人数作了限定。而且此处仅是检察机构办理贪污贿赂等自侦案件的程序性规定。

辨认笔录属于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证据中的一类,一般认定为鉴定意见类证据。为了查明案情,必要时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或者证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签名,辨认人、见证人签字或者盖章。

三、制作辨认笔录的过程是什么?

(1)辨认对象是否经过辨认,被告人称从未进行过辨认,且从辨认笔录时间来看,辨认人进行过辨认的真实性也存疑。

(2)侦查人员是否对辨认人进行过暗示或者明显有指认嫌疑。这一点可以比照针对辨认人的询问笔录加以校验,比如前后几次笔录记载的关于辨认对象的体貌、衣着特征及其他个人特征是否明确、具体,是否前后矛盾。

在辨认笔录可以影响全案事实认定的情况下,该证据可以牵一发而动全身,辩护人一旦发现质疑之处,应全力抓住,直击要害,直接申请排除该非法证据。

辨认笔录不能作为定案根据包括六种法定情形,辨认笔录时,要有七个以上被辨认人,需要有两名与案件无关的人在场见证,要在笔录上签字,辨认笔录是一种证据,属于鉴定意见类的证据,辨认的经过以及结果,需要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签字。

全文75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辨认笔录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情形有什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辨认笔录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情形有什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