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院是有批捕权的,目前在我国只有检察院和法院享有批捕权。批捕权是国家司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配置直接关系刑事司法是否公正。由于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具有权威性作用和决定性影响,批捕权与审判职能相适应,并有助于实现程序正义,因而由审判机关行使批捕权具有重要意义。
在我国纪委改监察委批捕权有什么影响?
在我国纪委改监察委批捕权没有什么影响。
1、检察改革之前,检察院职务犯罪批准逮捕权是“上提一级”,下级检察院自侦部门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的批准逮捕权由上级人民检察院掌握。
2、若检察院的批捕权给了法院,不管是同级法院的批捕权,还是上提一级,上级人员法院的批捕权,都对监察委员会的影响不大。
《刑事诉讼法》第3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全文45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