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探视权判决标准有哪些?
时间:2023-07-15 08:12:55 13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离婚探视权包括过夜吗

离婚探视权包括过夜。夫妻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行使探望权,在前配偶过夜的,我国法律是没有禁止的。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准许有探视权的一方看望孩子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1、孩子不足两周岁: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

2、孩子在两周岁以上: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孩子在十周岁以上:

(1)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孩子的意见。

(2)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孩子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孩子的个人的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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