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业合同关系是雇佣关系吗?
商业合同关系是劳动关系或劳动关系,不是雇佣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者就业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将劳动者需要了解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安全生产、劳动报酬等情况如实告知劳动者;用人单位有权了解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劳动者基本情况的权利,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九条用人单位不得扣留劳动者证明或者要求提供担保。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得扣留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根据自己的意愿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十一条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一百三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第二,法律规定的雇佣关系的含义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劳动者在就业活动中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他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与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负有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劳动者要求赔偿。”前款所称从事就业活动,是指在用人单位授权或者指示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员工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表现为履行职责或者与履行职责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就业活动”。第十一条劳动者在劳动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对劳动者造成人身伤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索赔。
如果雇员在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而遭受人身伤害,并且雇主或分包商知道或应该知道接受合同或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的资格或安全生产条件,与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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