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人同性恋是否能够合法结为夫妻?
时间:2023-07-07 22:21:42 8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在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下午台湾司法机构的有关官员在召开的发布会上表示,台湾的婚姻将实行自由平等,同性恋可以到相关的登记机关进行办理结婚登记。若双方都是台湾人,则可直接带上证件去领证。若双方中有一人是台湾户籍,而另一人不是。则按照现在的规定,大陆人和台湾籍的人结婚的,要首先在大陆领取结婚证后,经过公证,通过海基会才可以拿到台湾方面发放的团聚证进入台湾,进入台湾后才可以领取台湾发放的结婚证。若双方中无台湾户籍的人,则不可以在台登记领证。

在哪个国家同性恋可以领证

同性恋合法化的国家有美国、英国、法国、德国、荷兰、比利时、西班牙、加拿大、南非、挪威、瑞典、葡萄牙、冰岛、阿根廷、丹麦、乌拉圭、新西兰、巴西、卢森堡、芬兰、爱尔兰、哥伦比亚、斯洛文尼亚、中国台湾、马耳他、奥地利、澳大利亚,总共27个国家及地区。

不领结婚证的后果有以下几点:

1、遭受感情变故时无法得到法律保护。在一起生活却不领结婚证,只能算是同居关系。如一方未到法定婚龄则视为非法同居。最后无论哪一方提出分手,跟另外一个人结婚,受伤害的一方将得不到法律保护;

2、孩子出生得不到准生证。未经民政局确认的夫妻关系,女方生产后,医院将拒绝给新生婴儿出具“出生证明”,孩子出生证明关系到今后上学,重要性可想而知;

3、非婚生孩子将成为“黑户”。同居期间所生的孩子,因未经合法登记属计划外生育,就意味着孩子上不了户口,会成为黑户,对孩子今后的生活都造成的很大的障碍;

4、贷款额度受银行限制。因是同居关系,男女双方在贷款时,信用额度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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