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嫁儿媳妇,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享有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1129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一)》第18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无论其是否再婚,依照民法典第1129条规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一、女婿是第几顺位继承人
女婿不是法定的继承人。但是符合条件是可以的,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权。
二、民法典女婿不养老丈人违法的吗
民法典没有规定女婿需要养老丈人,所以女婿不养老丈人是不犯法的。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都没有赡养义务,只要协助配偶赡养的义务。不过丧偶儿媳或者女婿对公婆或者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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