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无责赔付”怨声载道。撞人车赔人钱,这在许多车主看来是天经地义的事。但现在有了交强险却不同了,自己的车被别人撞了,即使毫无责任,也要赔给对方400元。眼下,交强险的“无责赔付”引起了众多车主的抱怨。
记者13日获悉,针对交强险“无责赔付”,广东省本周内将启动快速理赔机制,17家经营交强险的保险公司统一行动,一旦发生无责交通事故,将由全责方保险公司先行垫付400元的无责赔款,事故双方的车主都不必再为400元的赔款四处奔波了。
◆故事一人物:孟小姐“车被撞惨了还得赔人钱”
“如果不是自己赶上,真还不知道交强险还有无责赔付这种霸王规定,我的车无端被人撞了,反过来我还得赔钱?于法于理都说不通啊。”说到前几天的一场事故,孟小姐就气不打一处来。
上周一,孟小姐开车经过一座桥时,突然后面一阵猛烈撞击,一辆小轿车对着孟小姐的后车厢就来了个“飞吻”,一场严重的追尾事故发生了。孟小姐下车一看,后尾厢撞烂了,车灯碎片撒了一地。交警现场判定对方负全责,但随后赶来的对方保险公司在查勘了现场后,马上给孟小姐下了一个单子,要求赔偿对方400元,理由是孟小姐“买了交强险”。
事后,孟小姐将车开到修理厂维修。由于交强险是单独理赔,加上对方多次催要400元的“无责赔付”,孟小姐无奈自行先垫付了修车费用,并配合对方复印各种保单、发票、驾照等,来回奔波帮肇事者办理理赔手续,直到现在,孟小姐的理赔手续还没有最终完成。“明明是对方肇事追尾负全责,我却不停地奔波于4S店、保险公司之间,不仅赔了钱,还要搭上许多时间,其间发生的电话费、交通费谁来支付,想不通。”
◆故事二人物:郭先生为300元无责赔付受气受累
郭先生是交强险无责赔付中另一位无奈之人。今年4月,郭先生在变道时不小心将前面的车撞了一下,交警判定郭先生为全责,对方估损800元,郭先生估损300元,处理事故、修车一切都非常顺利。根据交强险的规定,对方虽然无责,仍要在400元的无责赔付限额内赔付郭先生300元。
但郭先生打电话给对方,却遭到对方的拒绝:“你撞了我,凭什么还让我赔钱,不赔。”再以后,对方干脆不再接电话。郭先生又到对方投保的保险公司,但没有对方车主的车辆行驶证、身份证、交强险等证件的复印件,保险公司也拒绝支付赔款。最后,在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协助下,郭先生才拿到了300元赔款。“算下来真不划算,为了这300元我不仅受了气,还赔上了时间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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