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涉及到的内容,例如财产分割以及对孩子的抚养费支付等事项彼此独立且相互关联,其中后者的支付义务须得到严格执行;离婚以后,对于由其中一方承担抚养责任的未成年子女,另一方有责任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与教育经费,具体的负担额度以及开支期限需要双方共同商议决定;如果双方未能达成共识,该问题将交由当地人民法院作出公正裁决。
对于有关子女生活费及教育经费的协议或裁决,并不影响子女在必要时刻向法定监护人之一提出超出已签署协议或判决原先分配金额的正当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全文34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