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个人债务纠纷的处理:
1、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
3、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一、借出去的钱没有打欠条有什么办法去起诉他
人民法院在审理借贷纠纷的案件时,一般会要求原告提供书面的凭证,在没有书面凭证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将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录音作为证据提交,录音时不需要第三方在场;1、如果有案外人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2、《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二、债务人逃逸了怎么办
债务人下落不明的话,可以持有效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后一般会通过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的话,法院可以对借贷关系明确的案件审理并做出缺席判决。尽管债务人不出现,经过债权人的申请后,法院可以通过拍卖的方式来为债务人清偿债务。借钱给别人的时候债务人也需要有自己的考量,不要盲目的将钱借给别人,不然自己吃亏了也会产生巨大的法律后果。
全文64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