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迁户口适用人群
①迁户人为市南区、市北区、崂山区、李沧区、黄岛区、城阳区户口。
②迁户人为外地户口,购买了符合青岛落户条件的房屋。
迁户口前提:
①房屋已过户到迁户人名下
②房屋是住宅产权,且无其他户口,允许落户。
2、迁户需准备的材料
①房屋所有人的身份证、居民户口簿、迁入房屋的房产证、户内人员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等);
②所有迁户人都需准备一张一寸彩色照片和迁户申请书。
③集体户口还需要提供集体户口本的本人页。
④以上所需的所有材料都需要原件和复印件,可以提前进行准备。
带齐材料到房屋所辖地派出所办理,当天即可拿到新户口本。
3、办理迁户注意事项
①青岛各区域之间的户籍政策也会有细微差异,在办理时还需要具体咨询一下迁入地的户籍管理部门,以免存在疏漏影响迁户。(高新区公安分局为方便群众了解落户政策、办理业务,特公开咨询电话:0532-66578115)
②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一定要确保原房主将户口迁出,房屋现状为空户,方可顺利落入。可以在支付房款时留取一部分户口保证金,户口顺利迁入后再支付给房主!
外地人买这样的房子才能在青岛落户
1、在红岛经济区、黄岛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含本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并具有稳定经济收入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申请在购房地落户。
购房落户红岛经济区及黄岛区的人员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将户口迁入其合法固定住所。但此政策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2、在主城区购房落户,包括市南、市北、崂山、李沧、城阳(除红岛经济区),需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支付全款或贷款还完后可以落户。
3、具有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的人员,并在城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80平方米以上,支付全款或贷款还完可以落户。
最后还有重要的一点需要补充,青岛范围内可以平迁户口的区域,已经由大多数人印象中市内四区可平迁,升级为了市内六区可平迁,这六区包括:市南区、市北区、崂山区、李沧区、黄岛区和城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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