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离婚协议探视权的,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执行离婚协议关于探视权的约定,法院判决后对方仍拒绝执行的,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一、离婚后不让女方探望子女怎么办
离婚后不让女方探望子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保障探视权。具体而言,就算是离婚的了,另一方父母也依然享有法定的探视权,探视权是法定权利,一方有权要求探视孩子,若对方阻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明确探视的时间及方式,该探望方式应合理,若对方再阻拦,法院会警告或拘留他。因此当事人可以通过起诉来进行处理。
二、离婚后探望不了孩子怎么解决
离婚后探望不了孩子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沟通协商,进行调解;
2、向法院起诉。
3、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
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协议离婚或者判决书、调解书中没有关于探望权的内容,可以向法院起诉。
三、离婚了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离婚了不让看孩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探视权,或者已经是判决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要求对方配合探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不直接抚养方探望子女的义务。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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