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梅江区爆破作业人员资格许可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时间:2023-05-08 15:35:19 29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办理条件

1.具备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申请条件的企业。2、本行政许可适用于爆破作业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许可证核发审批;3.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爆破作业的生理缺陷和疾病;2)工作认真负责,无不良嗜好和劣迹;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4)持有相应的安全作业证;5)经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核合格。

二、办理材料

除审批意见外其他内容填写完整。

属地县级公安机关开具的申请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提供成绩合格的试卷。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省(市、县、区)治安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审核申请材料,当场做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并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原因,退回申请材料。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4、领取结果。申请人到办事窗口领取证件。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1)预约。无。

2)取号。无。

3)申请接收

a)申请人在广东网上办事大厅梅州分厅提出申请,系统即时自动对申请进行接收。

b)申请人在梅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提出申请,接收受理人员当场即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进行接收。

4)登记

a)申请人在广东网上办事大厅梅州分厅提出的申请的,系统自动对申请人、申请材料名称、申请时间、申请接收机关等信息予以登记。

b)申请人在梅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提出的申请的,接收受理人员当场即时在受理系统对申请人、申请材料名称、申请时间、申请接收机关、申请接收人员等信息予以登记。

5)申请编号

a)申请人在广东网上办事大厅梅州分厅提出申请的,提交申请即由系统自动生成申请编号,并通过短信自动发送到申请人手机,申请人可通过此编号查询办理进度。

b)申请人在梅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提出申请的,接收受理人员登记申请即由系统自动生成申请编号,并通过短信自动发送到申请人手机,申请人可通过此编号查询办理进度。

6)收件凭证。无。

2.受理

1)受理审核

a)申请人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梅州分厅提出的申请,接收受理人员2个工作日内按照接件要求对电子化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提出受理意见。

b)申请人在梅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提出申请的,接收受理人员当场对纸质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提出受理意见。

c)接收受理人员受理审核内容为: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资格;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是否停止办理。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等符合受理要求的,在受理系统填写“该申请符合受理要求,予以受理”的意见;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或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或停止办理的,在受理系统填写“该申请不符合受理要求,不予接收受理”的意见。

2)补正材料

a)受理后,发现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当场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载明材料补正要求。网上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查看和打印《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b)需要补正材料的,本次申请即终止。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受理决定

a)申请人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梅州分厅的,经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接收受理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电子《受理回执》;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2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查看和打印《受理回执》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b)申请人在梅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提出申请的,经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当场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原因,退回申请材料,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审查方式确定。无。

表2受理审查量化表

规定和要求

审查内容(对应设定标准提交材料)

1.申请人应有参加72小时的安全技术培训证明;

2.申请人与爆破作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年或其它有效证明;

3爆破作业单位为申请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证明;

4。身份证明复印件。

审查要求

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资格;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是否停止办理。

审查方法

书面审查

审查判定标准(对应设定标准的审批条件)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审查结论

经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市行政服务中心28号治安管理窗口接收受理人员当场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当场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中彬芳大道53号

五、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梅州市公安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

第三十三条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爆破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爆破作业人员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全文2.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8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失业保险 最新知识
针对梅州梅江区爆破作业人员资格许可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梅州梅江区爆破作业人员资格许可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