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从事工作的劳动者进行赔偿范围包含,劳动者在工作过程当中或从事与工作有关的事情当中受到伤害,均属于赔偿范围。
一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会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因工受伤其造成的损害一部分可以由工伤保险进行赔付,如果有不足额的地方,由用人单位进行补足,如果用人单位违法,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那么其产生的工伤事故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自己承担。
一般劳动者在工作中造成损害之后会进行伤残鉴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配合,交由相关的工商保险赔付机构进行理赔。其理赔的具体金额会根据伤残鉴定的,具体等级进行判断,其赔偿标准会因为各个地方的生活水平不同,有所区别。劳动者除了可以得到工伤保险赔偿以外,还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经济补贴,营养费,抚养费等。
以上费用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其具体的赔偿标准,可以以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赔付,如果劳动合同没有对以上条款进行约定,或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能协商达成一致,那么劳动者可以就此事有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法律对劳动者在从事工作当中受到损害,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的相关费用进行了明确,而营养费以及其他的费用需要劳动者提供票据作为证据,法院只能依据劳动者提供的证据进行判决。不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劳动关系是长期还是短期劳动者在从事劳动过程当中受到损害,用人单位都应当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对劳动者进行补偿或者是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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