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外面的墙面肯定是属于业主共有。
一、业主不交物业费怎么办
(一)通过电话询问、上门走访等形式,了解业主拖欠物业费的原因,如业主所反映的问题是真实存在的,且是物业服务企业能力范围内所能解决的,应当积极为业主解决问题,直到业主满意为止。
(二)解决问题后,若业主仍不愿意交纳物业费,在进一步沟通的同时,可以发放物业费催缴通知书,给予其充分的考虑时间是否交纳物业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对拒不交纳物业费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三)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欠费抄告制度,将不支持物业管理工作和未及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干部职工名单抄告给各单位,督促其配合物业管理工作并及尽快交纳物业费。
(四)经过上述沟通后,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当通过司法诉讼的形式,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介入受理逾期不交纳物业费的案件。
二、业主怎样起诉物业公司
视具体情况而定。
建议和业委会协商,或者申请成立自治业委会,这样在和物业的商讨中才有话语权。
单个业主能否起诉物业公司侵犯众业主公共权益的问题,实践中长期以来存在着争议。我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在落实到具体案件的司法实务中,各地的判例却不尽相同,争议在于有的强调业主主张小区内被物业侵犯并占用的公共权利,须有超过一定比例的大多数业主授权。
这其实是对法律原意的一种误解,作为原告(业主)事实上也难以操作。上述法条中规定的自己二字,即明确了业主个体的诉讼主体资格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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