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对于必须到庭作证的证人,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这种不作为行为是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法院可以对该证人采取强制措施,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拘传其到庭作证。这里所谓“必须到庭作证”是指证人不到庭陈述作证,案件事实无法查清的情形。
一、取保候审公安局传唤有什么事
传唤有三种:
一是公安机关在侦查刑事案件过程中,可以依传传唤犯罪嫌疑人,如果犯罪嫌疑人不到,一般根据规定视情可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二是行为人有违反治安行为嫌疑的,公安机关可以传唤,如果行为人拒绝传唤,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即强行带至公安机关;
三是行为人有其他行政违法(除治安管理处罚法)嫌疑的,公安机关可以传唤,但不可强制传唤。
面对治安传唤,如果不去,并且没有正当理由的话,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实施强制传唤。强制传唤,就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人,使用强制方法将其带至公安机关或指定地点接受询问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而如果是刑事传唤,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此外,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也有可能对必须到庭的被告进行传唤,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然可以采取拘传。
二、起诉离婚妻子不来应诉怎么办?
被告有准确的地址并通知到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如果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于不愿离婚等目的,接到法院的传票,就是不到法庭出庭应诉。对于这类离婚案件,分两种情形处理:
(一)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3条之规定,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
(二)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可按该司法解释的第112条规定的属《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因为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负有对小孩的抚育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相关案情,故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三、妨害离婚诉讼时会采取什么样的强制措施
妨害离婚诉讼时会采取以下强制措施:
1、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实施拘传;
2、对于在法庭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3、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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