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和父母。法律规定法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之间的继承人所继承的份额一般相同,可以对没有生活能力的继承人予以照顾。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其中代位继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么
代位继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的有:
1、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
2、被继承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
3、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
4、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
5、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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