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保证金不退还怎么处理
因保证金退还产生纠纷的,如果合同有约定,按合同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二、保证金不退算不算诈骗
保证金不退一般不算诈骗。不退还保证金的,属于违约行为,当事人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方式处理。违约方当事人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有哪些
(一)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二)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对于未中标的单位建设方应退回投标保证金根据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三)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是,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投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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