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延期交付,经催告后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交付的,购房者不能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可以请求开发商按延期天数承担违约金赔偿。(二)开发商延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但是给出延期交房的理由,这种情况下购房人没必要解除购房合同。虽然不是因为不可抗力或合同约定的免责理由,但属于购房者能够承受的范围。(三)开发商延期交付,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买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
交房延期三个月正常吗
开发商延期三个月算正常,根据相关规定:开发商延期交房可以先催告交付房屋,在催告后的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当事人有其它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没有约定的,经过购房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是三个月,购房者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驶。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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