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建账簿主要有:
(1)总账。根据所开账户往年登记经济业务量的大小,保留足够数量用以登记经济业务的页码,逐一开设账户,建立新账。对于所开账户,将上年该账户的余额,直接抄入新账户所开第一页的首行,也就是直接“过账”。同时,在摘要栏内注明“上年结转”或“年初余额”字样,不必填制记账凭证。所开账户较多的单位,在所开各个账户首页的上面贴上“口取纸”,注明所开账户名称(会计科目),便于使用者翻阅。
(2)日记账。日记账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等;将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上年末的期末余额作为本年期初余额直接登记在新账的首页第一行。“日期”栏内写上“1月1日”,“摘要”栏内写上“上年结转”或“期初余额”字样,将现金实有数或上年末银行存款账面数填在“余额”栏内。与建-新总账一样,也不必填制记账凭证。
(3)三栏式明细账。如,实收资本明细账、短期借款明细账、长期借款明细账、资本公积明细账等;对于这类账簿,上年末结出余额,本年按明细建账。在账页相应栏次如“日期”、“摘要”、“借或贷”及“余额”等的空白第一行里分别填上:“1月1日”、“上年结转”、“借(或贷)”、“金额”等。三栏式明细账账簿明细项目较多的单位,应在所开各个明细账户首页的上面贴上“口取纸”,注明所开明细账户名称(明细会计科目),便于使用者翻阅。
(4)收入、费用(损益类)明细账。对于该类账簿,各单位可以根据单位实际经济业务情况开设。收入、支出(费用)业务较多的单位,可分别开设“收入明细账”和“支出明细账”(或“费用明细账”)等。对于一些某项收入或费用较多的单位,也可以对某项收入或费用单设账簿。如,“营业收入明细账”、“费用明细账”,“制造费用明细账”等各种损益类账簿。收入费用明细账账簿明细项目较多的单位,也应在所开各个明细账户首页的上面贴上“口取纸”,注明所开明细账户名称(明细会计科目),便于使用者翻阅。
上述账簿必须每年更换一次,也就是在年初重新建账。
2、跨年使用的账簿有:
(1)卡片式账簿。如,卡片等;
(2)数量金额式明细账。如,仓库保管员登记的数量金额式材料明细账、库存商品明细账等;
(3)备查账。如,租入固定资产备查账,受托加工材料物资备查账等。这些账簿主要记录跨年租赁业务或受托加工业务的会计信息,为便于管理,该类账簿可以连续使用;
(4)债权债务明细账(也称为往来明细账)。一些单位债权债务较多,如果更换一次新账,抄写一遍的工作量较大,可以跨年使用,不必每年更换。但是,如果债权债务尚未结算的部分较少,单位应及时将未结算的债权债务转入下年新设“债权债务明细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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