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执行被拘留当事人的法律程序
执行的法律程序是:
1.执行时,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并向被拘留人出示;
2.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
3.在异地执行拘留时,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4.拘留后,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二、刑事拘留要具备哪些条件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是否会坐牢吗
刑事拘留不一定会坐牢,但判刑的可能性非常大。首先,任何公民未经人民法院判决都不得认定为有罪。刑事拘留只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是否涉嫌触犯刑法,先由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进行侦查,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撤销案件,认为构成犯罪的,则向对口的检察院移交案件。建议提起公诉,再由检察机关审查案件。
认为不构成犯罪的,退回侦查机关,此时就将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认为构成犯罪的,则向对口的法院提起公诉,由法院判决是否构成犯罪,侦查期限一般为两个月。被刑事拘留的当事人是否会被坐牢,要看是否有实际的罪行,如果自己真的犯了错,在被刑事拘留之后就应该要主动的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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