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税率:
陕西省契税税率为3%。
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符合有关规定的,暂按l%税率或l.5%税率征收契税。
纳税人在申报纳税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封面、第l页至7页及合同签订日期页(房屋拍卖的需提供成交确认书)(审原件留复印件);
2、房屋实测报告表或建筑物分户实测平面图(审原件留复印件,向开发商索取);
3、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购房款收据(审原件留复印件);
4、购房人身份证明:
个人提供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审原件留复印件)。
单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组织证明等(查验原件,留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5、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委托书(留审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明(审原件留复印件);
6、征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家庭唯一住房认定相关证明:
2010年10月1日后,按照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税政策申报缴纳契税的,除按上述规定提交税纳申报资料外,还应提交以下资料:
1、户口簿和身份证(包括军官证、护照)等家庭成员及关系证明(审原件留复印件);
2、婚姻证明,包括结婚证(审原件留复印件);
离婚证(审原件留复印件)以及离婚至今的单身证明(留原件);
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未婚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管辖范围内的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留原件)。
丧偶的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配偶死亡证明(审原件留复印件)。
证明出具日期应为购房合同签订日期或二手房购审日期之后。
3、唯一住房是指本省范围内的唯一住房。
非本辖区(以县、区级为单位)居民购房,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无住房证明(留审原件)。
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以及不满18岁未成年子女。
4、家庭唯一普通住房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申报表,由征收机关受理后统一交市房管部门查询纳税人的家庭住房登记记录;
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以及不满18岁未成年子女。
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一律按照3%征收契税。
无住房的本市辖区户籍居民家庭同时购买两套普通住房,由纳税人申报确定其中一套普通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申报缴纳契税:
无住房的本市辖区户籍居民家庭先后购买两套普通住房,其所购首套普通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申报缴纳契税。
纳税人须提交资料除特别要求外,一般为复印件,复印请使用A4纸。
以上为西安商品房契税在办理时所需要的资料的相关介绍。
另外,西安市契税缴纳比例是3%,根据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如果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情况,在进行交纳契税的时候,会减半征收契税。
如果是个人购买普通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会按照1%的比例减少征收契税。
请大家在办理的时候,按照相关要求准备好资料在进行办理,会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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